食品與廣告
一般食品不宣稱疾病預防、診斷、改善或治療;研究資訊亦不得形成相同暗示。
多層次傳銷
以合理市價商品或服務推廣銷售為核心,不以單純介紹加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,不鼓勵不合理囤貨。
退貨與退出
依法與契約處理解除/終止、退貨、買回與帳務沖銷,不以內規降低強制法定權利。
收入揭露
不保證固定收入、回本或獲利;個案成果不代表一般結果。
個人資料
先告知、最小蒐集、權限控管、稽核與保存期限管理。
版本治理
法令/主管機關有效命令、契約、已報備文件、有效參數與公司 SOP 應有清楚優先順序。
Priority
制度文件優先順序
01
強制法令
及主管機關有效命令/解釋
02
參加契約
及傳銷商法定權利
03
已報備主文件
及其有效附件
04
已報備參數
並公告生效之版本
05
公司 SOP
與系統設定
不可違反原則
任何參數、系統、AI 規則或內部作業均不得降低法律與契約保障的法定權利。
任何參數、系統、AI 規則或內部作業均不得降低法律與契約保障的法定權利。
